8樓兄弟,我不知您在不在做生意,我們并非一定要客戶依賴自己,現在的客戶都聰明的很,會自己選擇怎么樣自己更劃算,很多的人并不愿意給你一個程序多少費用,你開發很多天的程序,給你幾百塊,你愿不愿意把程序直接給對方呀,并且還不一次付清,這只能學銀行的實現分分期付款。這只不過是知識產權保護而已。也許您是屬于那種獅子大開口,一次性要價的人。那樣自然直接給對方就可以了。小公司更愿意使用這種方式合作,這樣風險小。現在買車,買房的人,我看分期付款的遠遠大于,一次性付清的吧。
只要自己的東西,開發的足夠好,自然會有人欣賞你的,如果寫的東西很垃圾,也許直接送給對方,不要錢,對方也未必需要呢。您說不是嗎?
[ 此帖被益旺電氣在2016-12-18 00:49重新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