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個小老板欠我工資,我從勞動局去告他,然后上訴到法院,最后法院裁決執行結果,一路過來,有幾點感觸。
最明顯的感觸就是溝通上,
我先到勞動局,勞動局的人對我要理不理的樣子,說話都向著那個小老板,有時候他要連續問三次你叫什么名字,前一次問了告訴了他,然后一會他又要問,
然后我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跟法院的人溝通最明顯的特點他們會模擬二可的回答你,而不是以法律的條例回答,比如我問他們如果那個小老板不還我錢要怎么裁決他,他說這樣要看情況,我們想辦法幫你要到,但他人跑了我們也找不到。
然后法院的人還會忽憂和騙你,比如去年9月份我又問他們,如果那個小老板不還我錢,怎么裁決他,他說他不還錢就把限高消費然后納為失信人,可是今年裁決下來,根本沒有把他納為失信人,我問他為什么,他說把那個公司納為失信人,然后電話掛了。
這是我和勞動局的人和法院的人溝通,感覺好難,跟他們說話像求爹一樣,可求爹一樣人家還忽憂欺騙你,
但是在網上進行技術溝通時,問到一點網友都能直接回答你要問的事情,
我們做技術的按技術知識做事,他們法院的按法律條規辦事,可是與二種行業的人溝通比較起來簡直千差萬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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