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甲方要求修改工藝,但是修改的工藝存在安全風險(甲方要求:加熱罐全靠甲方自己的操作員開閥門進水,水量自己控制,我們寫程序的只管加熱就行。一旦罐體無水,少水,加熱會導致加熱管燒毀,可能會引發火災。)風險已經告知甲方,但甲方任然要求修改(且甲方不愿意再加任何儀器儀表增加安全防范措施),F在我這邊和項目經理溝通過了,等項目經理過來現場再面談。我想問大家,能否出具一個責任劃分書,劃分責任?這個責任書由甲方和我簽字還是甲方和項目經理簽字?假如日后真的發生安全事故,這個責任書是否有法律效果?我寫程序的人員是否還有承擔法律責任呢?有沒有大佬遇到過這種情況?這是我剛畢業做的第一個項目,很懵,還有些慌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