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標準化中按鈕和指示燈顏色的使用
標準化中按鈕和指示燈顏色的使用在電氣控制回路中,按鈕和指示燈是使用最廣泛的主令控制和信號監視元件,在使用中經常會出現一些誤區,在本文主要根據GB2682-81和IEC60073(IEC國際電工委員會縮寫)標準內容進行介紹和探討。一、統一規定:1、可用顏色:指示燈:紅、黃、綠、藍和白色;按 鈕:紅、黃、綠、藍、黑、白和灰色;2、選色原則:依按鈕被操作(按壓)后所引起的功能,或指示燈被接通(發光)或所反映的信息來選色;3、單*顏色不能表示操作功能或運行狀態時,可在器件上或器件近旁,補加必要的圖形或文字符號。二、指示燈顏色的使用1、指示燈(亦稱為信號燈)主要是以光亮指示的方式引起操作者注意或者指示操作者進行某種操作,并作為某一種狀態或指令正在執行或已被執行的指示。2、標準中規定的顏色使用和含義:顏色 含義 說明 舉例紅 緊急情況 危險狀態或須立即采取行動 壓力/溫度超越安全狀態;因保護器件動作而停機;有觸及帶電或運動的部件的危險。黃 不正常注意 不正常狀態;臨近臨界狀態 壓力/溫度超過正常范圍;保護裝置釋放;當僅能承受允許的短時過載。綠 安全 正常狀態允許進行 壓力/溫度在正常狀態;自動控制系統運行正常;藍 強制性 表示需要操作人員采取行動 輸入指令白 沒有特殊意義 其它狀態,如對紅、黃、綠或藍存在不確定時,允許使用白色 一般信息;不能確切地使用紅、黃、綠時;用作“執行” 確認指令時;指示測量值。3、在一般工作運用中常將紅色信號燈作為電源指示,綠色信號燈作為合閘指示。例:在不可逆控制回路中。根據標準化的要求,應該使用白色信號燈作為電源狀態指示,綠色信號燈作為正常運行指示;對于只有合閘的指示要求,應采用綠色信號燈。三、按鈕顏色的使用1、按鈕主要用于執行或解除某一指令;2、標準中規定的顏色使用和含義:顏色 含義 說明 舉例紅 緊急情況、“停止”或“斷電” 在危險狀態或在緊急狀況時操作;停機 緊急停機;用于停止/分斷;切斷一個開關黃 不正常 在出現不正常狀態時操作; 干預;參與抑制反常的狀態;避免不必要的變化(事故)綠 安全;起動或通電 在安全條件下操作或正常狀態下準備 正常起動;接通一個開關裝置;起動一臺或多臺設備。藍 強制性 在需要進行強制性干預的狀態下操作 復位動作白 沒有特殊含義 一般地引發一個除緊急分斷以外的動作 起動/接通;停止/分斷。灰 起動/接通;停止/分斷。黑 起動/接通;停止/分斷。3、在GB2682-81與IEC60073中對藍、白、灰、黑的使用有一些出入。例:白、灰、黑在GB2682-81中不能用于分斷操作,而IEC60073可以用于除緊急分斷以外的任何操作。因為GB2682的發布時間為1981年,IEC60073的發布時間為1996年,加之為與國際接軌國家標準向IEC標準看齊。所以本文在介紹時以IEC標準為主。4、在使用過程中對于一鈕雙用的“起動”與“停止”或“通電”與“斷電”,交替按壓后改變功能的,既不能用紅色,也不能用綠色,而應用黑、白或灰色按鈕;對于點動或微動運動要求時應用黑、白、灰色或綠色按鈕,最好使用黑色按鈕;對于“復位”按鈕,單一功能時用藍、黑、白或灰色按鈕,同時有停止、斷電功能時用紅色按鈕。四、燈光按鈕的使用1、信號燈和按鈕的顏色使用同樣適用于燈光按鈕,當選色困難時,允許使用白色。2、燈光按鈕主要有兩個作用:指示,通過按鈕上的燈亮,告訴操作者需按燈亮的按鈕來完成一個操作,按壓后燈滅,確定操作指令已被執行;執行,按壓滅燈按鈕后,該按鈕上的燈亮,確定操作指令已被執行(解除執行后,燈才能熄滅);3、燈光按鈕不能作為事故按鈕。